发生了什么?
摩西已经讲解了前五条诫命,现在开始阐述后五条——杀人、奸淫、偷盗、说谎和贪心。
说到杀人,若有人被误杀,以色列该怎么办呢?这里区分了预谋杀人与过失杀人(申命记 19:4)。杀人的,刑罚就是死。但涉及过失致死的,则设有避难城,他们可以逃到那里得到安全。
那么说谎呢?若说谎的人在法庭上被查出想让别人为并未做过的事受罚,那么这说谎的人自己就要承受他本想加在别人身上的刑罚(申命记 19:19)。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
接着是偷盗和贪心,这体现在有关战利品的条例中。以色列军队攻取应许之地的城邑时,必须把一切尽行毁灭(申命记 20:16)。但攻取应许之地以外的城邑时,可以取战利品。以色列必须自我约束,不可贪图或窃取上帝已定要毁灭之物。
在这些命令中,我们看到上帝既关心保护无辜的人,也关心惩罚有罪的人。这两者并不彼此冲突,而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。这枚硬币就是公义。但无论我们自己还是我们的社会,都未曾完美地保护无辜、惩治罪恶。
福音在哪里?
正因如此,福音才是这样令人惊叹的好消息。耶稣既是公义的,又是称人为义的那一位(罗马书 3:26)。在祂里面,上帝不会对杀人、谎言或贪婪耸耸肩不理,而是把罪恶带到光中,审判它,然后开出一条路,使有罪的人得以称义。在十字架上,上帝“在肉身中定了罪案”(罗马书 8:3)。判决落在我们的罪上,而在耶稣的死里,那旧有的、凶暴的、说谎的、贪心的人性终于走到了它应有的结局(罗马书 6:6)。
同时,那死亡就是我们的拯救。我们因信与耶稣联合,于是祂的故事成了我们的故事。我们的罪咎与所流的血被带入祂的死里,而祂的无辜与生命则作为礼物赐还给我们。以眼还眼的报应逻辑落在了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旧我身上,而从坟墓里复活起来的,是一个能够真正爱上帝、爱邻舍的新造的人(罗马书 6:4)。公义并未被撇弃;它经过了死亡与复活,从另一端出来时成了怜悯。
耶稣也是我们的避难城。当我们奔向祂时,即使手上带着血,落在我们身上的判决却是“不被定罪”(罗马书 8:1)。祂正是那位在法庭上被人用谎言指控的,却不开口,只把自己交给那位按公义审判的父(马太福音 26:59;彼得前书 2:23)。祂本完全有权把整个世界尽行毁灭,却反而让世人的恨恶落在祂身上,好叫世人可以得救(约翰福音 3:16-17)。在祂的十字架上,敌对上帝的世界受了审判(约翰福音 12:31);而在祂的复活里,一个新世界开始了。
如今我们在耶稣里已被称为义,就终于有了所需的恩典,去过一种真正遵守这后五条诫命的生活。因着基督向我们显明的爱,以及祂的灵住在我们里面,我们可以成为这样的人:保护生命、对配偶忠诚、说真话、慷慨施予、拒绝贪心。当耶稣这既公义又慈怜的爱在我们里面扎根时,它就会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显明出来,吸引他人归向那位既揭露罪恶、又医治罪恶的上帝(彼得前书 2:12)。
你自己来看
我祈求圣灵开你的眼睛,让你看见那位保护无辜、审判罪人的上帝。也愿你看见耶稣,就是那位把罪治死、将它挂在十字架上的主,好叫我可以为义而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