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发生什么?
保罗刚刚说过,亚当的行为使罪与死蔓延、增长,贯穿整个人类历史。保罗甚至说,罪与死“掌权管辖”着人。但看似矛盾的是,这一切反倒凸显了上帝的恩典与荣耀(罗马书 8:20-21)。亚当的大罪只不过为耶稣成就更大的救赎铺设了舞台。如今,因着耶稣的死与复活,掌管我们的是恩典和永生的盼望。但保罗料想,他的一些读者可能会误解他想表达的意思:“如果罪只是给了上帝赐下恩典的机会,那我们何不继续犯罪,好得更多的恩典呢?”保罗却说,这样的问题完全误解了“不再被罪与死掌权”的含义(罗马书 6:1-2)。
在洗礼中,所有跟随耶稣的人都一同进入祂对罪与死的得胜。当基督徒被从水里拉上来时,他们就像耶稣一样复活,进入一个新的、顺服的生命。曾被罪掌权的身体,如今已从罪中得着释放(罗马书 6:1-7)。既然耶稣已经胜过死亡,死就不再掌管祂。祂现今所活的生命,是为服事上帝而活(罗马书 6:8-10)。同样,跟随耶稣的人已经向他们从前罪恶与不义的生活死了,并且复活进入新的永恒生命。所以跟随耶稣的人绝不该寻找机会“去犯罪,好得更多恩典”。相反,我们应当撇下这一切,为那位以恩典拯救我们的上帝而活、服事祂(罗马书 6:11-14)。罪与死不再束缚我们;反而,我们被那位在耶稣里赐给我们恩典与永生的上帝所束缚、所管辖。
接着保罗说,正如我们不再受罪的束缚,我们也不再“在律法之下”,而是“在恩典之下”(罗马书 6:14)。保罗强调,在跟随耶稣之人的生命中掌权的力量,既不是罪,也不是犹太人的律法,而是耶稣所成就的恩典与永生。保罗担心有人会误解他这句简短的插话,心想:“既然我们不再在犹太律法之下,那就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了”(罗马书 6:15)。为此,保罗说,请想一想作奴仆的情形。奴仆是“在”主人的掌控“之下”。同样,人从前在罪这个奴隶主的掌控之下,结果就是我们的死亡。但现在人是在他们的主人耶稣的带领之下,而祂所吩咐的顺服带来永生(罗马书 6:16-19)。在恩典之下并不是悖逆的借口。
随后保罗诉诸他们亲身的经历来说明同一个要点。在他们认识耶稣以前,他们被自己罪恶的欲望掌管,也亲身经历了保罗所描述的死亡。但如今耶稣掌管他们,他们就越来越敬虔,也越来越确信耶稣凭祂的恩典所成就的永生(罗马书 6:20-23)。从他们自己的经历可知,“在恩典之下”并不是犯罪的许可证,而是真正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。
福音在哪里?
保罗一直在论证:人曾被罪奴役,无法遵行上帝的诫命。这正是旧约的历史。亚当和夏娃得着一座乐园去享受。上帝赐给他们一条律法,为要保守和保护他们。但他们违背了那律法,使人类被罪的权势奴役,被逐出伊甸园,并且死了。同样,摩西带领上帝的百姓脱离埃及的奴役,领他们前往新的家乡,自己却也屈服于罪的奴役,在踏上那地之前就死了。大卫王和所罗门王将以色列十二支派建立成一个王国,但他们同样被罪的权势奴役。不过一代之间,内战爆发,以色列开始了漫长而缓慢的死亡。他们之后的君王继续印证了罪对上帝百姓的辖制,他们不断违背上帝的律法,直到巴比伦把以色列人从上帝所赐给他们的国土上掳去。以色列的全部历史都是罪之权势的明证。正如保罗简略提到的,也证明了上帝的律法无力使他们脱离罪的奴役。
上帝的百姓需要一位新的主人,而这正是耶稣来要成为的。耶稣来,为要把祂的百姓从罪的奴役和死的权势中救出来。在祂的死里,耶稣既在坟墓中、也在一切信靠祂之人的心中胜过了死亡。因着耶稣,上帝的百姓如今是在他们救主的奴役之下、在永生的权能之下(歌罗西书 1:13-14)。我们不再作悖逆和死亡的奴仆,而是作义和生命的奴仆。我们得着释放,不再重复列祖的错误。而我们新的主人耶稣,赐给我们能力去遵行祂的命令,去经历祂的永生。
亲自来看
我祈求圣灵开你的眼睛,让你看见这位释放了祂百姓的上帝。也愿你看见耶稣,就是那位已经击败死亡与罪的权势、使我们得着释放为祂而活的主。

